医疗管理交流

我的建议_对新的医改方案

朱云山 发表于 2008/10/16 15:28 1257次点击 | 收藏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稿的建议
 
一、第二部分:第三条(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中应该有一句:“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一句”应改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立全面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很重要,目前很多人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服务保障。  
但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高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样重要,如果能够做到上述两点,说明我们的卫生服务水平无论在“量”上,同时也在“质”上都达到很高的标准。
这两点都是医疗卫生事业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我们的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无论在临床、科研、药品研发、健康教育水平)在世界上都不是很高的,如果我们因为注重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采取“价格低廉”的医疗政策。我们的医疗产业整体水准将会大大落后于先进国家。我们医疗产业将会丧失最核心的竞争力——医疗科技力量和科技人才。  
只有在保障基本医疗的基础上,能够促进医疗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使我国的整体医疗技术力量能够逐步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才能最终说明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长足的进步,才能最终让我国国民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价格低廉”不能成为我们医疗的目标。如果医疗服务价格低廉,总体医疗服务经济总量将相应缩小,医疗服务市场也会萎缩,必然使以医疗服务市场为生计的很多从业人员缩水,人才流失,特别是医生等技术人才相应减少,医疗服务质量相应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改革措施都不能使人民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虽然医疗服务价格低廉使很多百姓看得起病,但如果出现上面讲的这些状况,这些看得起病的普通民众将“看不好病”。 
让普通百姓看得起病应该依靠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而不是降低医疗服务价格。(不包括有些不合理的高价,例如药品的价格)
 
二、             第三部分第(八)条: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可以加上一条:“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可以由县级以及其他更高级别的医院托管。
 
高级别医院托管社区和乡镇卫生院、所。主要目的是解决下级医院的医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下级医院的竞争力,而很多上级医院为了“争取病源”也会扶植基层力量,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很块就能做到::一般患者首先到基层医院——逐级分流到大型医院,使医疗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而政府主要就是监管各地医疗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性。如果在医改总体布置中就严格限制了政府对乡镇和社区卫生机构的主导权,这种可能比较合理的医疗模式尝试就很难实施。如果医改总体制度规定得太细化,会极大地伤害人民群众的创造性。  
 
应该删掉“强化区域卫生规划”一句以及相关章节。区域卫生规划表面上符合公平、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但医疗机构这种强行政府指令性质的配置使
1、相应减少了人民群众选择医疗机构的权力,因为群众在本地只有一家医疗机构,只能选择这家医院。 
 
2、丧失了医疗机构之间合理的竞争。 
3、让政府去了解每一个地方的医疗需求而制定相应的医疗资源配置,显然不很合理,因为政府不可能对每个地区的医疗需求进行调查、科学求4、各级政府的医疗配置总是要根据一定的规律总体考虑,然后制定符合一般地区的规章和医疗配置规划。但很多特殊地区的特殊情况就很难特殊对待,势必造成没有医疗需求的地方建了很多医院,但急需医院的地方或者人民群众对原来本地区的医疗机构服务很不满意的地方却不允许建医院这种情况  
加强农村和医疗薄弱地区的医疗资源是非常必须的。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也是必须的,如果用引导性的力量而不是指令性的力量(例如,对医疗薄弱地区的医院增加投入,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回报,促使不同医疗机构向这些地区倾斜不是更好吗
四、第三部分第九条的内容也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总体原则也是不应该规定得太细化
五、第三部分十一条,“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中似乎应该强调“医药分开”的改革力度。彻底斩断医院与药品的利益联系。药品作为消费品一般不是消费者自己决定购买与否,医生做为他的利益相关体替他决定购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如果这个利益相关体与消费者利益违背的时候,会出现悖离商业原则的事情。就是消费者可能会购买贵的效果差的药,而不选择便宜的效果好的药。这是药品产业与其它一般产业最大的区别。   
    因为有这个不符合市场因素的天然存在,必须有一个力量来制约这个因素。      
   
这个制约力量最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让医生与患者建立利益相关体,必须斩断医生与药品产供环节的任何利益关系。在这点上不能有一丝犹豫。回扣不是简单的增加了药品流通环节的10%,使药价虚高了10%,而是损害了药品流通环节的整体,损害了整个药品产业。所以必须让医院彻底脱离以药养医。让医院与药品没有任何利益联系,同时配以相应的措施,才能杜绝或者至少大大减少医生回扣问题,也才能理顺药品流通环节的种种不合理现象。 
将药品收入全部上缴当地财政,当地财政把所有这些收入根据诊疗量而不是药品产量分配给各家医院,是个不错的主意。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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